社團法人台南市護理師護士公會

Tainan City Nurses Association

其它單位消息內容

類別: 政令宣導
公告起日: 2025/10/22 截止日期: 2025/11/30
標題: 【轉知訊息】衛生福利部函釋:護理人員繼續教育訓練應否給予公假
附加檔案:

轉知公告~

一、衛生福利部於114年10月15日函覆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,副知本會:所詢護理人員繼續教育訓練應否給予公假之疑義。

二、重點摘要:

(一)若護理人員經雇主指派或強制參加與業務相關之繼續教育訓練,應給予公假,並由雇主負擔相關差勤與費用。

(二)若為雇主鼓勵或部分支持之課程(例如納入考績、正式公告要求等),屬事實上管理性質,雇主應承擔相應之管理與支持責任,得視情形提供補助學費、公假或補休。